四川工商学院实验室运行经费管理办法
四川工商学院实验室运行经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实验室运行经费的管理,提高实验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中的实验室运行经费是指保证实验室正常开展实验项目所需要的经费。
3.实验运行经费的使用范围:购置实验教学所需的各种材料、元器件、一般低值工具、量具、器具及简单教具等费用;支付实验教学用的试件和零配件加工等费用;实验教学各种软件的使用费和升级费;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小型维修等费用;购置实验室人员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费用;购置实验室办公用品和卫生用具等费用。
4.学校根据二级学院的实验室教学设备及耗材情况、实验室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和在校学生数量等核定各学院的年度实验室运行经费预算总额。
二、实验室运行经费的申报与审批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要求填写《四川工商学院实验室运行经费年度预算计划表》,报教务处。
2.教务处根据各学院的实验教学课程开设计划,按照各实验室的性质、所开设的实验项目、实验人时数等情况,对各学院提出的实验室运行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并进行综合平衡,核定二级学院(直属系)维持正常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额度,编制全校实验室运行经费预算分配方案,报分管校领导审核,报送计划财务处。
3.计划财务处根据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将调整后全校实验室运行经费预算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和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正式下达全校实验室运行经费预算。
凡未按要求或不及时报送实验室运行经费预算计划及有关材料的,暂缓经费下拨。
三、实验室运行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学校下达的实验室运行经费由教务处集中管理,各学院实验室运行经费使用额度不得超出该学院实验室运行经费预算。
2.下拨二级学院的实验室运行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二级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实验日常运行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规范程序,强化管理。
(2)二级学院使用实验室运行经费时,应严格按照学校经费报销程序,由学院出具经费使用申请,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购买物品发票或维修保养设备发票和验收证明,由实验室主任签字和学院领导同意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后,再履行后续的报销程序。
(3)二级学院在实验室运行经费使用上应严格遵守财经制度,要注重经费核算,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同时要认真做好实验室的账务管理工作。
(4)教务处、计财处要对二级学院实验室运行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挪用、套用、挤占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下一年度实验室运行经费核拨。
四、其它
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