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科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值班守则
商科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值班守则
一、工作目标
为规范商科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所有在岗人员的值班,保障教学中心用电安全、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环境卫生保持良好,加强教学中心管理,现根据设备处召开的相关会议,统一协调值班情况并制定值班守则。望全体人员压实责任,切实推进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值班时间
周一 晚上18:10-18:40
周二 至 周四 晚上18:10-21:40
周五 晚上18:10-21:40
周六、周日 全天(8:00-21:40,根据周次实情可监督打扫结束后休息)
三、工作职责
1. 提前至少15分钟到岗开门,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2. 负责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安全隐患排查与卫生检查并据实填写《四川工商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与卫生情况记录本》。
3. 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详实填写《四川工商学院实验(实训)室实验设备故障报修与维修记录本》。
4. 协助任课教师处理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
5. 课程结束后,关闭所有教室的门窗、电扇/空调、电子设备。
四、值班要求
1. 值班人员应当提早至少15分钟到岗,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早退。
2. 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协助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3. 值班期间做好电话接听、突发事件处理及汇报等工作。
4. 凡值班期间有从库房中取用物品的,应在当天据实汇报给库房管理员。
5. 如确因个人原因需要与人调班,需请示示范中心第一负责人同意方可执行。
教育技术设备处
2021年3月17日